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6﹞12号)(见附件1)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4﹞97号)(见附件3)等文件要求,确保做好《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9月26日前,拟定工作方案,发布通知。
2.9月27日~10月12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
3.10月13日~19日,教务处完成《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稿)。
4.10月20日~21日,校领导小组(见附件4)审议《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稿),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5.10月22日~25日,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小组审议意见,对《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初稿)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校长办公会审定稿。
6.10月26日~28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和批准《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校长办公会审定稿)。
7.10月29日~31日,根据校长办公会审定意见,完成《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呈报相关校领导审阅后,上报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发布。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需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见附件2),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需要提供的材料及附件的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10),并发送电子版至nzyjiaoyanke@126.com,联系人:张敏、张荻,联系电话:85811073。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6﹞12号)/uploadFile/file/20160926/20160926154580528052.doc
2.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uploadFile/file/20160926/20160926153995529552.doc
3.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uploadFile/file/20160926/20160926153979787978.doc
4. 关于调整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通知/uploadFile/file/20160926/20160926153955085508.doc
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uploadFile/file/20160926/20160926153934713471.doc
6.学院(部)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uploadFile/file/20160926/20160926154091119111.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