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苏教高﹝2016﹞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省重点教材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2016年“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项目(简称“修订教材”)。
2.2016年“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项目(简称“新编教材”)。
二、申报途径及限额
本次省重点教材有两种申报途径,我校总计推荐申报限额为5门。
1.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途径,我校修订教材及新编教材合计申报限额为4门。
2.学校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途径,我校修订教材及新编教材合计申报限额为1门。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全省范围内推荐20门教材向省教育厅申报。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申报的教材及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的20门教材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组织程序
由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学校结合校内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进行排序,排名前4名的教材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排名第5名的教材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申报。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
请各位申报教师在申报修订教材前务必与原出版社充分沟通,以确保立项后能如期修订出版;对于新编教材应当确定意向出版单位,并确保立项后能在该出版社如期出版。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省教育厅相关通知。
校内申报材料包括:
1.修订教材
①《“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1份。
②《“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1式6份。
③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6份。
④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3套。
上述材料(除样书外)同时提交电子版(相关附件材料尽量制作成电子版)。
2.新编教材
①《“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1份。
②《“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式6份。
③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6份。
④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3份。
上述①、②、③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相关附件材料尽量制作成电子版)。
3.学院将本单位申报教材进行汇总,分类填写修订教材与新编教材汇总表,并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在汇总表“申报学校(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责任单位 |
2016年8月25日 17:00前 | 报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至教务处(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报送) | 各学院(部门) |
2016年8月30日前 | 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5门 | 教务处 |
2016年8月31日 | 向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1门 | 教务处 |
2016年9月14日前 | 完善其余4门推荐项目申报材料 | 各项目所在学院(部门) |
2016年9月15日 | 向省教育厅推荐报送材料 | 教务处 |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109室)
电子邮箱: nzyjck@163.com
联系人:李友白
联系电话:85811017、13813836952
六、补充说明
申报材料的具体填报要求及省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附件可从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或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file/20160808/20160808112628072807.rar
教务处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