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省级与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季度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实行项目季度报告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期两年,从项目实施之日起(2014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4年5月30日,2015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5年5月30日)每季度提交1次报告,共需提交季度报告8次(含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本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季度报告,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现请2014年省级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Index.aspx),进行2015年6~8月和9~11月两次季度报告的提交;2015年省级与校级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sjjx.njucm.edu.cn/cxxl/),进行2015年9~11月一次季度报告的提交,均于12月15日前提交完毕,提交后请继续关注学校对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及时进行相应修改。2014年项目省级平台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详见附件1。2015年校级平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学号,具体操作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简易流程(校级平台内有下载),提交的季度报告将自动推送到省级平台。2015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负责人信息详见附件2。
附件:1 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立项项目登录信息表(略)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
项目一览表(略)
教务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