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指导性意见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5-08-28浏览次数:2672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课程内容及其体系和教学计划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技能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考核及评价方法的基本要求。它是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

教学大纲是以系统和连贯的形式,按章节、课题和条目叙述该学科的主要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它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每个学生必须掌握的理论知识、实际技能、基本技能及综合素质,也规定了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

一、目前大纲存在的问题

1.教学大纲质量参差不齐 尽管对教学大纲的评价标准较复杂,但从编写教学大纲的目的来看,对其进行一定的规范是很有必要的。目前,不少沿用教材编写时所用的大纲,其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编写格式不统一  尽管教学大纲的格式未必要绝对统一,但从指导教学的角度考察,教学大纲基本因素是必须体现的,比如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科衔接、适用年级和专业、教学内容和重点、课时分配、学生学习策略等。而现在教学大纲中并没有完全体现要素。

(2)专业特色不能得到很好体现  同一门课程在不同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是存在差异的,教学目标也应不尽相同。但当前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并未对不同专业进行仔细区分,好几个专业使用同一个教学大纲的现象较为普遍。

(3)重内容而轻方法  教学大纲不体现教学方法。教师大多从规范性纲领性文件的角度理解课程教学大纲在教学过程的地位,重视学习内容而忽视学习的程序和方法。对教授方法、实践安排、课间、课后辅导和答疑的时间和方式等没有具体体现。

2.教学大纲的应用效果不佳。教师对教学大纲在组织教学过程的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不少课程,教学大纲的应用性不足,没有起到积极的指导教学作用。

二、修订大纲基本要求

1.1  教学大纲应符合课程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编写过程中应紧扣专业总体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目标的要求,最终目的是通过课程的学习目标实现来达到培养方案设定的目标。

1.2 教学大纲编写应该体现不同专业具有不同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要求。同一门课程对不同专业学生讲授与学习的侧重点甚至教学方式都应该有所区别,其中涉及到的指标包括教学目标的差异、教学内容的选择、课时和教学形式的确定。

1.3  依据专业培养目标选择教学内容,注意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联系,注重交叉,避免与其它课程在内容上的重复,同时又应兼顾课程知识的相互交叉与渗透。

1.4 修订教学大纲应还应体现其科学性,课程内容系统的完整性、编排的合理性,深度、广度及难度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同时体现知识、技能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体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精神和岗位胜任能力培养,总之,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1.5 修订教学大纲,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强调学生自主性学习,教师在组织课程教学始,应结合《课程学习方略》学习,向学生介绍教学大纲、介绍学习策略;修改大纲时,需主动征询学生意见,重视学生的修改建议。

1.6 修订时既要保留长期教学实践经验,又要把近年来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改革的成果固化到新教学大纲中。

1.7 修订教学大纲还应结合课程建设要求,把制定、完善一个新的教学大纲作为建设课程的前提条件,使教学大纲真正成为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大纲除了明确要求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外,还应根据科学的发展加以更新,充分体现优化课内、强化课外、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

1.8 新教学大纲,要与行业准入考试接轨,特别要注意结合国家职业准入考试要求选择教学内容、考核办法。

三、新教学大纲包含内容及格式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总学时、学分,适用专业、课程介绍、学情分析、教学目标和任务、教学基本要求(含实践技能、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实践环节)、教学方法(含现代化教学手段),实验实践内容、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辅导和答疑方式、评价考核与反思促进方式、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

具体格式及内容参见模版。

四、修订范围及依据

新教学大纲修订涵盖全校各专业各门课程。选修课程,格式要求完整、统一,内容可以相对简略。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主要依据是《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增专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依据专业申报时制定或实际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药学专业、中医九年制、八年制、五年制各课程教学大纲,以2015年完成或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五、完成时间

2015年12月10日前,其中中医学相关专业、中药学专业各课程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提前到10月中旬前完成。/uploadFile/file/20150828/20150828104254435443.rar

分享到
  • 微信
  • QQ
  • QQ空间
  • 微博
  • 豆瓣网
  • 人人网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电话:025-858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