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形成性评价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1670

各有关学院:

为全面了解课程推进形成性评价的开展情况,加强学院间的工作交流,学校将针对形成性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学院互查工作,本次检查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同试卷检查)

第4-5周(2015年3月23日—4月3日)

二、检查课程

    推进形成性评价的试点课程(详见附件1),试点课程含学校指定课程和学院申报课程,涉及学院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三、检查分组名单(同试卷检查)

四、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前期准备

1.各学院组建由教学院长、4名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的检查组,教学院长担任组长。

2.学院组织各教研室自查,确保推行形成性评价的课程的物化材料齐全。检查当日形成性评价的物化材料集中摆放。

3.为达到互相学习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反馈问题,检查当日要求接受检查学院的教学院长及教学秘书到场。

(二)现场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形成性评价考核表》(附件2)对形成性评价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

2.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推荐一门为形成性评价示范课程,便于全校范围内学习推广。

(三)结果反馈

检查组将《南京中医药大学形成性评价考核表》于检查后一周内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四)学院整改

根据检查结果中提到的问题及建议形成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要求在接收到反馈意见一周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至教务处。

(五)整改回访

学校根据工作进展,视整个情况组织整改回访,并将回访结果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认真总结开展形成性评价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形成性评价的质量,扩大推行形成性评价的课程范围。

2.各学院检查组在互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重在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同时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3.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改进。

4.请各学院于4月24日前将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联系科室: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10),联系人:张荻、张敏,电话:025-85811073,邮箱:nzyjiaoyanke@126.com。

 

附件1. 推进形成性评价的试点课程/uploadFile/file/20150325/20150325153547214721.xls

   2. 南京中医药大学形成性评价考核表/uploadFile/file/20150325/20150325153519741974.doc

   

 

教务处

                                   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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