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贯彻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办就 “关于做好全省201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该毕业照片用于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粘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时间:3月22日全天
二、图像采集地点: B7-101、B7-102、B7-103、B7-201
三、图像采集要求:
1.人员要求:
由于本次拍照时间紧,请各学院学工办务必在相关拍摄时间内安排1-2名老师组织好本院学生的拍照工作,确保图像采集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拍照时请学生提前做好准备,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到指定教室拍照。
2.着装着装:
穿白色上衣(勿穿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深灰色上衣以及肩胸有深色条纹的上衣)。
3.发型:
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需把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不能佩戴耳环)。
四、拍摄程序:
1.图像采集点为阶梯教室B7-101、B7-102、B7-103、B7-201,分摄影室和等候区,各班级按照规定的时间段按照学号顺序前来拍摄,四个拍摄点同时进行拍摄。
2.拍摄完的学生请尽快离开采集点。
五、照片核对:
请参加本次拍摄的学生在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www.91job.gov.cn/student/default.aspx)校对,甄别、审核、确认学生信息,逾期视作自动确认。
六、拍摄收费:
本次照片拍摄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汇总本次拍照人员名单,届时教务处将发放给各学院,请各学院按照每位学生12元的标准(包含一份电子图像,五张纸质照片)收取参加这次图像采集的图像采集费,并于4月20日将费用转帐单送至学籍考试管理科(行政楼215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开户名称:段志富
开户帐号:6222084301004223389
七、注意事项:
1.拍照时请学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用于刷证拍照)和学生证(用于核对学籍信息),港澳台学生务必携带护照。拍照现场,部分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请使用“10315+学号”登录拍摄系统。
2.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处理后的电子图像及像片(每生彩照5张)下发学校,像片用于证书张贴。
3.3月22日为省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我校拍摄时间,如学生因故未能在本校集中拍摄,可于2015年8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周一到周五,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4.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拍摄像片由本人自行补拍。
5.因着装、发型等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电子图像效果不佳一律不予重拍,请同学务必认真准备。
八、拍照班级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 具体安排.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