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4-11-19浏览次数:3041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实行项目季度报告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期两年,从项目实施之日起(2013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3530日,2014年项目实施起始日期均为2014530日)每季度提交1次报告,共需提交季度报告8次(含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本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季度报告,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现请20132014年省级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Index.aspx),进行20146~8月和9~11月两次季度报告的提交,于1212日前提交完毕,提交后请继续关注学校对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及时进行相应修改。项目平台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详见附件。

附件:1.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立项项目登录信息表

2.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立项项目登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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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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