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职责

1.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管理工作,项目年度报告审核与上报、项目延期变更等工作。

2.负责校际合作办学项目、协同育人项目等管理工作。

3.负责产教融合项目,产业学院、产教融合专业、产教融合课程、产教融合基地等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分修读)相关项目申报组织、协调服务及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个性化培养方案审核工作。

5.负责教务处用印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的各类会议。


二、科级岗位职责


(一)合作办学管理科科长

1.负责产教融合项目及教育部产学研项目的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经费管理、项目中期考核、项目验收等工作。

2.负责境外交流项目的申报、组织、遴选等工作。

3.负责教务处用印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的各类会议。


(二)合作办学管理科非实职科级管理岗

1.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建设管理,包括项目教学管理制度的起草,外教来华授课的教学安排,配合学院遴选共课教师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项目年度报告审核与上报等工作。

2.负责南京市盲人学校、高职院校“3+2”合作项目等与本科教育相关的国内合作项目的教学管理工作。

3. 负责与南方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等交换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分互换、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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