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教学日历是规范学期教学进度、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的核心依据。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扎实筑牢教学运行基础,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填报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教学日历填报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4日,审核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6日。
二、填报及审核要求
(一)严格授课教师资质与授课安排管理。授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相应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学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考核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含理论课程、见习课程)教学任务,且初次授课课时占比不得超过该课程总课时的30%。一门课程确需多位教师授课的,须根据授课实际需求严格限定教师人数,并落实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目标、教学进度,做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工作,保障教学连贯性与一致性。
(二)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相关规定。各学院须严格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为教授授课提供必要的保障,优先统筹安排教授授课任务。各课程的总论或绪论部分,原则上应由课程负责人或资深教授讲授,充分发挥教授在本科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精准规范填报教学日历信息。授课教师应严格对照课程教学大纲,精准填报授课内容、重难点章节等核心信息,确保教学日历科学合理,准确无误。须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1.指导性自学为必填项,系统将根据“课程总学时-已排课总学时”自动生成指导性自学学时,教师填写的指导性自学总学时须与系统生成学时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提交。
2.按照工作计划后续将上线实验排课,目前还处于试用阶段,请教师填报教学日历时,涉及到实验、实训类课程的,务必跟各实验中心充分沟通协调精准填报相关内容,尤其是若不使用系统已安排的教室,一定要在“是否使用该教室”勾选“否”(系统当前默认勾选“是”),坚决杜绝因填报疏漏导致听课检查出现问题。
3.教务系统默认第一位授课教师为主讲教师,主讲教师拥有个性化排考申请、成绩录入等核心权限,若需指定其他教师负责个性化排考申请及成绩录入工作,须通过“更换教师”功能将其调整为主讲教师(注:更换教师界面中,主讲教师姓名后不显示助讲标识)。
(四)压实层级审核责任。各学院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须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层层把关,杜绝随意填报、内容缺失、信息有误等问题,确保每一份教学日历均符合教学规范要求。其中,床边教学任务的各课程教学日历,由相关大教研室统一制订;各床边教学附属医院承担的课程,其教学日历填报完成后,须先从系统导出并提交给医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审核无误后再提交,按程序完成课程所在学院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院长的审核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学日历填报及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精准传达,强化指导。各学院、教学单位须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填报规范、时限要求等准确传达至每一位授课教师,同时做好填报指导工作,确保教师清晰掌握工作流程、核心要点及注意事项。
(三)从严管控,保障质量。各学院、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情况,切实加强过程管控与质量把关,全力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高质量开局。
附件:
教务处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