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淡安通识校本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12-05浏览次数:11

为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立足学科交叉融合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系统探索通识课程与教材建设路径,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8〕63号)(见附件1),现启动南京中医药大学淡安通识校本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度融入课程思政元素,紧扣“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秉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理念,立足新时代中医药教育发展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结合通识教育课程属性与特点,推动校内外优质通识教育资源整合融通,强化通识教育校本教材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范围

本次校本教材立项建设的适用范围为我校淡安通识教育课程,具体包括:

(一)已纳入淡安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尚无合适教材可选,或现有同类教材已不适应教学改革需求、必须新编的教材;

(二)总结教师及教学团队重要科研成果,遵循教学规律编写,彰显我校人才培养特色、代表我校通识教学水平的教材;

(三)紧扣淡安通识课程教学改革需求,围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编写的教材;重点支持具有我校优势特色、聚焦学科交叉融合、中医药前沿进展、人工智能与中医药交叉应用等方向的自编教材。

三、编写原则

(一)必要性。新编写的校本教材要能切实解决当前教学需求,能填补行业规划教材的空白。有适用教材的,不进行重复建设,杜绝低水平的重复编写。

(二)适用性。教材编写要在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实际需求的前提下,教材内容与知识结构要符合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及教育教学规律。

(三)创新性。尊重教学规律,密切联系实际,突出融会贯通。创新教材编写思路,探索新的编写体例,高度体现传统中医药理论与现代医学理论相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进一步拓展教材的形式及功能,构建立体化教材,以满足当下教学改革的需求。

(四)发展性。教材编写要注重学生各项能力的发展,教材的内容要具有启发性,能加强各课程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促进学生形成知识的迁移与自主构建,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综合能力的培养。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为申报教材的第一主编且为我校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主讲本门课程或相关课程3年以上,在本学科领域内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鼓励吸纳相关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校内外专家联合编写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评审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教材领导工作组对申报教材的内容与编写质量进行学术审查把关,学院党委对编写人员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等进行政治审查把关,共同给出推荐意见,择优并排序后向淡安书院推荐。

(三)专家评审。淡安书院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并组织开展自编教材立项评审工作;

项目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项目管理

(一)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自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各项目须严格按照承诺期限完成教材编写任务。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完成,主编应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二)经费支持

立项教材按每门1万元标准予以经费资助。对于建设质量优良、具备出版条件的教材,学校鼓励其正式出版,并根据实际情况额外资助出版费用。

建设要求

建设期内,学校将通过阶段性报告、中期检查等方式加强过程管理。未按期完成编写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教材,将撤销其项目立项资格。

   、材料报送

(一)《南京中医药大学淡安通识校本教材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

(二)《南京中医药大学淡安通识校本教材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2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由单位汇总并排序后统一报送至淡安书院办公室(国教楼505电子文档同步发送邮箱,文件名请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瑜,电话:025-85811757,电子邮箱:9394657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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