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注意:任务书、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须提前完成)。
(2)项目成果精粹:各级各类项目结题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成果。
(3)国家级项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答辩,通过结题答辩方可结项,答辩时间11月2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省级、校级、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院须聘请相关学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3~5位专家组成大创项目专家评审组,负责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4)各类项目须在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
(5)同时开展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其中,国家级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答辩。
2. 结项管理
(1)项目结题后在系统内可打印结题证书,凭结题证书方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
(2)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3)鼓励结题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4)项目结题后及时将项目实施费用予以报销,报销要求参见“大创项目报销流程”(https://jwc.njucm.edu.cn/2021/1026/c3915a92077/page.htm)。
(5)各级各类项目须在11月底之前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逾期学校将终止未能正常结题的项目。
(6)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cxcy.njucm.edu.cn/pt/HomePage)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指导老师→学院→学校”逐级审核。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团队,确保结题工作取得成效。学校联系人: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段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16。
附件1.2024年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结题答辩安排.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