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注意:任务书、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须提前完成)。

2)项目成果精粹:各级各类项目结题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成果。

3)国家级项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答辩,通过结题答辩方可结项,答辩时间112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省级、校级、院级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院须聘请相关学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35位专家组成大创项目专家评审组,负责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4)各类项目须在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

5)同时开展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其中,国家级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答辩。

2. 结项管理

1)项目结题后在系统内可打印结题证书,凭结题证书方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

2)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3)鼓励结题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4项目结题后及时将项目实施费用予以报销,报销要求参见“大创项目报销流程”(https://jwc.njucm.edu.cn/2021/1026/c3915a92077/page.htm)。

5)各级各类项目须在11月底之前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逾期学校将终止未能正常结题的项目。

6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cxcy.njucm.edu.cn/pt/HomePage)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指导老师→学院→学校”逐级审核。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团队,确保结题工作取得成效。学校联系人: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段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16

 附件1.2024年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结题答辩安排.docx

 附件2.结题报告模版.docx

 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模版 .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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