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为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教学安排
(一)教学任务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下达。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详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一)(仙林校区)》(见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一)(泰州校区)》(见附件2),2024级新生教学任务另行下达。
(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共计19周,其中1-4,6-17周为教学周(第5周为国庆放假周暂不排课),18-19周为考试周,2024级本科新生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1级临床医学2个班,中医学九年制1个班,中医学(八年制)3个班、中医学4个班、中西医临床医学3个班,中医养生学、中医学(妇产科学)、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各1个班、中医学(全科医学)2个班,安排床边教学。(见附件3、4)
(四)药学院2021级各班级由于提前进入实习阶段,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4,6-13周上,14周考试。相关学院排课须避开相关周次(见附件5、6)。
(五)2023、2024级除长学制、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及2023级中药学类大学英语发展课程为限选课外,其余班级大学英语均实行分级授课,其中中医学(八年制)实行内部分级教学。2023级大学英语发展课程(必修考试课)仙林校区B组级别学生继续自由选择上课老师与上课班级,请公共外语教学部在学生选课前做好相关任课教师信息公开工作。
(六)2023、2024级所有仙林校区班级体育课为学生根据自己课余时间选择体育授课项目,由体育部统一安排。泰州校区所有班级体育课按班级排课,具体分小班由体育部统一安排。
二、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为保证教学任务有效落实,合理安排,根据教学任务的下达、教学单位布置、教研室落实、数据录入、统一排课、征求意见调课、学生选课、课表发布、教学日历填报审核等各环节的时间需要,本学期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5月21日,学校下达教学任务。
(二)5月22日-5月28日,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三)5月29日-6月4日,各学院、教学单位集中录入教学任务、任课教师门诊时间等,地点另行通知。
(四)6月5日-6月27日,教务处和泰州校区相关部门协调各学院、教学单位要求,进行初步排课。
(五)7月1日,发布课表征求意见稿。
(六)7月1日-7月4日各学院收集课表调整意见按校区分别反馈给教务处或泰州校区教学管理部门。
(七)7月10日-7月16日,学生选课(正选与预选);2021级仙林校区大学英语发展课程(必修考试课)B组级别学生选择上课老师与上课班级。
(八)7月18日,公布第一次停开课。
(九)7月22日发布正式课表。纸质版课表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印发。
(十)7月23日-8月6日任课教师填写教学日历,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如涉及实验课程或课程内实验,请课程负责人务必提前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系并在教务系统精准填报。
(十一)8月7日-8月21日各实验中心根据实验课程要求调配好实验场地和实验技术人员,在教务系统内确定好实验批次和实验场地,确保实验课程正常开展。
(十二)9月2日-9月4日,学生进行补退选。
(十三)9月6日,公布第二次停开课。
(十四)9月5日-10日,各学院提交教学日历、任课教师名单纸质版。
(一)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学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包括理论课程与见习)教学任务,且不超过总课时的30%。
(二)各学院需严格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为教授授课提供必要的保障,优先保障教授的授课安排。各课程总论或绪论部分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安排课程负责人或资深教授讲授。
(三)床边教学任务各课程由所在学院依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床边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到相关床边教学点,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各课程教学日历由相关大教研室统一制订,各床边教学点依据各课程教学日历排课,授课。
(四)教学日历须按时在教务系统填写及审核。课程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名单由各学院、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各床边教学附属医院课程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名单由各医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课程所在学院,须由课程所在学院教研室主任审核和教学院长签字审批)于开学二周内上交教务处。指导性自学请任课教师务必按照教学日历上填写的内容,指导到位。教学日历和任课教师名单一经定稿,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更改,并作为今后教学工作量认定和教学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各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停课,应当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提前向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擅自调、停课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仙林校区).xls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泰州校区).xlsx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医学相关各类床边教学、见习等安排一览表(仙林校区).xlsx
附件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医学相关各类床边教学、见习等安排一览表(泰州校区).xlsx
附件5.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见习时间安排一览表(仙林校区).xlsx
附件6.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见习时间安排一览表(泰州校区).xlsx
教务处
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