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有关实习基地: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实习生的安全保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习生寒假期间工作时间按照实习基地作息安排执行,实习基地应当严格落实实习生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登记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去向。
2.实习基地应当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实习生岗位安全培训。
3.实习基地应当配备充足的带教师资力量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安全监督。
4.实习基地应当完善后勤保障,确保春节前后实习生的正常生活需求;保障实习生的正当权益,不得安排具有高风险及安全隐患的实习岗位,节假日加班应当给予实习生适当经济补助。
5.各学院应当开展实习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各实习基地加强联系,协同做好学生安全相关工作。
各教学基地要做好安全管理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如实报送学校,医学类实习基地报送教务处实习管理科(李友白13813836952),非医学实习基地报送至实习生所在学院的实习管理工作负责人。
教务处将督促各学院、各教学基地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不定期抽检各实习基地实习生全安工作管理台账,对管理落实不到位的基地进行通报。
感谢各实习基地的支持与配合,预祝春节愉快!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