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1291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为深化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现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六类:(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3)师资培训项目;(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流程

1.请项目申请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2.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

项目申报阶段:项目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书,其中,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先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书填写并盖章后,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项目信息填写及申报书上传。上传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评审,企业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预立项阶段。

请各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申报书,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至cepm@njucm.edu.cn,电子文档请“申报单位名称_申报人数”命名

项目预立项阶段:申报书通过学校及企业审核后,需签订合作协议。各申报单位统一提交合作协议(一式四份)、《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附件2)、《协议盖章申请汇总表》(附件3)至教务处审核。合作协议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章后上传教育部平台,平台提交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审查。

三、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21日下午5:00前。

2.合作协议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下午5:00前。

3.教育部平台协议上传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有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取。

教务处联系人:路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165



相关附件.rar

 

教务处

2023年9月1



分享到
  • 微信
  • QQ
  • QQ空间
  • 微博
  • 豆瓣网
  • 人人网

版权所有 © 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电话:025-858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