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补充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8-05浏览次数:66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补充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校获批设置的康复治疗学、生物制药、食品质量与安全、公共事业管理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二、备案要求

(一)文字材料

1. 申报专业主要就业领域(限500字)

2. 就业领域人才需求概况(预测用人单位对该专业的岗位需求。此处填写的内容要具体到用人单位名称及其人才需求预测数,限1000字)

3. 教学条件建设规划及保障措施(500字)

4. 开办经费及来源(500字)

(二)基础数据(需excelPDF导入,模板详见附件)

1. 授课教师

2. 核心课程情况

3. 专业主要带头人(3-5人)

4. 主要教学设备

5. 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传(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

6. 教育部关于同意开设或增设合作办学专业的文件

7. 其他支撑材料

三、工作安排

请于20229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填报好的合作办学专业补充备案文字材料和基础数据文件电子稿打包压缩后(文件以专业命名)发送到jyk@njucm.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22〕3号-专业设置工作通知.pdf

     2.基础数据模板

     基础数据模板.zip

 

 

教务处   

20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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