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1575

相关部门、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彰显我校中医药学科建设历史积淀和深厚底蕴,发挥我校国医大师、名中医药名医名师名家云集的独特优势,结合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创新需要,拟组织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

特邀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教学名师、国家中医药名师、岐黄学者、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江苏省名中医、江苏省教学名师等,其中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教学名师、国家中医药名师可同时指定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作为项目执行负责人协同申报。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线上资源建设。依托名医名师名家学术传承工作室或相关团队,通过系统总结、名医名师名家访谈或其他适宜方式,专题摄制、制作名医名师名家学术思想与学术成就专辑。专辑可采取单张专辑或系列专辑的形式,每张专辑视频时长一般在40分钟左右,系列专辑一般不超过5张专辑。

2.中医药融合创新教材建设。拟建教材主要满足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或经论证拟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融合创新课程教学需要,教材体例格式有别于十四五行业规划教材,重点采用案例式、汇讲式等形式,便于开展CBLPBL等教学方式,突出体现知识体系的融合贯通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推荐申报流程

1.学院组织推荐。围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组建项目申报团队,经论证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专家推荐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择优立项或分批实施,并报学校批准后确定年度建设项目。

四、经费支持

1. 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线上资源建设由项目组负责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挖掘整理,按照制作要求完成相应素材和剧本制作,并协助完成拍摄与专辑制作工作。拍摄及专辑制作由学校统一安排,拍摄与制作经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2.教材建设经费包括资料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以及教材出版费等,由项目组按照教材建设工作需要预算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给予支持,每本教材建设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经费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支出报销手续。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此次申报工作,汇总《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建设项目申报书》,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建设项目学院(部门)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nzyjck@163.com,纸质版经审核盖章后于6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

教材科:王晓雯、张 玉,联系电话:85811017

现代教育中心:仇云龙、陈晓征,联系电话:85811579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建设项目学院(部门)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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