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立项的“十四五”校本教材(第一批)建设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的“十四五”校本教材(第一批)(见附件1),根据前期申报建设时间安排,拟在2022年建设完成并用于教学工作中的校本教材。
二、项目结项程序
1.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5号)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教材审核,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审核意见表》(见附件2);
2.立项教材主编填写《校本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学院审核汇总;
3.此次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立项教材主编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此次结项工作,汇总结项相关材料,拟于2022年秋学期投入教学使用的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拟于2023年春学期投入教学使用的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电子档请发送至nzyjck@163.com。需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校本教材建设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各学院、各部门)填写汇总),1份;
2.《校本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1份;
3.编写人员、审核专家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章),1份;
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审核意见表》,1份;
5.教材样书,1本。(编写注意事项见附件5)
上述材料1、2、4、5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Word和PDF版)。
联系人:王晓雯,联系电话:85811017。
四、支持保障
每部校本教材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校本教材建设和结项相关工作,如专家审评费、会议费、印刷费等。
资助经费实行主编负责制,专款专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