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学期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教务科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10787

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实习基地:

根据我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

 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已经由学院协调确定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院需在提前结束课程考试时间前一周将监考老师报送教务处备案。具体安排见《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1)。见习、实习班级课程需在学生离校前完成考试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2020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2021年1227-2022年1月9

2021级的学生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9日

具体考试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 (附件2)。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请填写《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后于1211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予以更改。

2.各学院需在开考前一周将考试科目监考人员上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校级巡考,学院安排院级巡考。

3.需申请无人监考的班级,请于15周周五(121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试卷印制相关工作安排

1.有试卷印制需求所有考试课程(除专转本专业未建卷库课程),需填写制卷申请单(卷库)附件4),在制卷申请单上注明使用卷库名称和建设年份等,将纸质版提交至教材科(行政楼216)。

2.专转本专业未建卷库考试课程,需填写制卷申请单A.B卷)附件4,与试卷(A、B)和试卷答案纸质版提交至教材科,同时拷贝电子版。试卷版面格式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试卷模板(见附件5

3.提前考试结束考试课程考试前一周提交制卷相关材料。

4.期末考试课程制卷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1129——1220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须提前向学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其中未返校的台港澳和境外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同步线上考试,相关课程教师要做好线上考试的衔接工作。为方便学生办理缓考申请,现已开通网上申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并告之学生务必要将审批结果交给课程负责教师凡是没有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缓考考试,只能选择重修,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2.请各学院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3.考试期间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附件:附件1   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2  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公布稿.xls

附件3  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doc

附件4 制卷申请单.zip

附件5 南京中医药大学试卷模板.doc

附件6  缓考申请操作说明.docx

 

                              

 

   教务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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