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室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为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现就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籍信息核对和补录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和补录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含休学、保留学籍)。
二、核对和补录内容
(一)核对内容
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院、专业、班级、入学时间、目前学籍状态、学籍异动情况;
(二)补录内容
包括学生籍贯、电子邮件、学生本人是否在职、本人联系方式、家庭地址及邮编、学习经历、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等。
特别说明:“家庭主要成员”仅填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关系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原则上都应填写,如放弃填写则请填写《确认放弃申明》(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9日~2月20日 各学院宣传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组织学生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学籍登记表填报系统”完成此项工作,用户名和密码即为“校园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2月20日17:00系统将自动变更为“只读状态”;
2019年2月21日~2月22日 教务处将填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
2019年2月23日~3月1日 所在学院将《确认放弃申明》统一交至教务处学籍考试科。
四、具体要求
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涉及民生,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实利益,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务必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持基础。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