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课程预调整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3913

为方便任课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任务的整体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201712号)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课程预调整如下:

一、清明节:45日至47日课程调整。

45日(第5周周四)全部课程停上;

46日(第5周周五)全部课程调至48日(第5周周日);

47日(第5周周六)课程多为校公选课,按课表正常上课。

二、劳动节:429日至51日课程调整。

429日(第8周周日),无课程安排;

430日(第9周周一)全部课程调至428日(第8周周六)上课,原428日(第8周周六)全部课程停上;

51日(第9周周二)全部课程停上。

三、端午节:616日至618日课程调整。

616日(第15周周六)课程多为校公选课,按课表正常上课;

617日(第15周周日),无课程安排;

618日(第16周周一),全部课程停上。

具体节假日课程调整以学校最终发布的各节假日课程调整通知为准。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学运行科联系。

请相关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附院、外请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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