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任课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任务的整体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课程预调整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课程调整。
4月5日(第5周周四)全部课程停上;
4月6日(第5周周五)全部课程调至4月8日(第5周周日);
4月7日(第5周周六)课程多为校公选课,按课表正常上课。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课程调整。
4月29日(第8周周日),无课程安排;
4月30日(第9周周一)全部课程调至4月28日(第8周周六)上课,原4月28日(第8周周六)全部课程停上;
5月1日(第9周周二)全部课程停上。
三、端午节:6月16日至6月18日课程调整。
6月16日(第15周周六)课程多为校公选课,按课表正常上课;
6月17日(第15周周日),无课程安排;
6月18日(第16周周一),全部课程停上。
具体节假日课程调整以学校最终发布的各节假日课程调整通知为准。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单独与教学运行科联系。
请相关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附院、外请教师)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