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教务科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2238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8115日开始,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我校考风、考纪建设,建立诚信教育考试机制,现将本次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

1.各学院要在考前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引导学生树立 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风气。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迎考,诚信考试,消除极少数同学的侥幸心理。

2.提高学生对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考场规则,促使学生学习、知晓并自觉遵守有关考试纪律要求。特别要提醒学生:学生一旦作弊,即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将无法取得学位。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

监考人员由课程所属学院负责落实,学生所在学院配合,并由监考人员所在学院通知监考人员,明确监考任务。排定的监考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监考时,应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同意后,由学院安排其他人员代为监考。考生在40人以下的考场,应有2人监考;4080人的考场应有3人监考;80120人的考场应有4人及以上监考。监考人员一般应由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不得担任监考。各学院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求监考人员必须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监考职责要求认真监考。培训中要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教师监考时手机处于静音或关闭状态,监考过程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监考教师要按要求核查考生证件,并按要求在考前调整考生座位。

3.监考教师必须按要求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桌面、课桌内及身边所有物品清理干净,放在指定地点。对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后放于指定地点。

4.监考教师必须认真监考。惩处作弊只是手段,严肃考纪要以预防为主,通过教师严肃认真的监考行为引导学生端正考风。

三、加大巡考力度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巡考制度。期末考试的校级巡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每天按照本学院承担考试课程量安排巡考,每15个考场至少安排1人,少于15个考场也需至少安排1名巡考。巡考人员要认真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巡考守则》。

学校希望所有考生正确认识到考试违纪舞弊的危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自律,诚信考试。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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