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4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优秀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开展,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考核及评优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4〕53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优秀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名额根据各学院现有学业指导教师数测算,比例不超过15%,详见《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2)。
3. 在去年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并结合2015年学校中医学、中药学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优工作。各院上报优秀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名单,经校学生学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表彰发文并给予一定奖励。
4.为保证评优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推荐专任教师作为优秀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候选人,凡有管理岗同志兼任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工作的,尽量不作为候选人推荐。
5. 请各学院将评优结果连同去年年终学业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审核备案。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17:00。要求:《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结果》(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学生学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yds2014@163.com。
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并请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报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胡璟 电话:85811219 地 址:行政楼210
附件:
1. 《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考核及评优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4〕53号)
2.《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评优名额分配表》
3.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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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