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缓考补考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教务科发布时间:2015-08-13浏览次数:3004

各学院: 

教务处将于2015825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缓考、补考日程安排。缓考、补考日程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2015827日,教务处安排专人接受教师试卷印刷。

学生自201594日下午开始参加补考。应试人数少于4人的课程,如果教研室老师觉得安排时间、地点不合适的可以自行与学生商量后重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无须经过考试中心同意,但需在201599日晚结束考试。补缓考考试结束后5天内请完成成绩录入,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5911日关闭,逾期不录入成绩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敬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通知到各教研室教师及需要补缓考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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