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务处将于2015年8月25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缓考、补考日程安排。缓考、补考日程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2015年8月27日,教务处安排专人接受教师试卷印刷。
学生自2015年9月4日下午开始参加补考。应试人数少于4人的课程,如果教研室老师觉得安排时间、地点不合适的可以自行与学生商量后重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无须经过考试中心同意,但需在2015年9月9日晚结束考试。补缓考考试结束后5天内请完成成绩录入,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5年9月11日关闭,逾期不录入成绩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敬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通知到各教研室教师及需要补缓考的学生。